英国情色行业的政策

英国的色情行业

英国的色情行业

近日(1月17日)英国内政部公布了新的妓女政策建议:一是允许三个女性在同一地址从事商业性服务,媒体称之为“迷你妓院”合法化;二是严惩街头妓女,改变以往罚款了事的办法,完善司法程序以便法庭将其送到戒酒、戒毒所,帮助其弃暗投明;三是严打街头嫖客,鼓励警察吊销街头寻春者的驾驶证、推广被捕嫖客强制性自费学习班。

新政策鲜明体显了对街头卖淫买春行为毫不容忍的态度,明确地将商业性服务限制为小规模的室内行为,其目的在于减少街头卖淫对居民的骚扰,并保护妓女的人身安全。然而,2004年7月中旬,时任内政部长布兰克特(Blunket)出于同样目的曾经力图以宽容姿态全面修订妓女法规,不但要为妓院核发经营持照、督促所属妓女定期体检,而且划出街头“容忍区”。 新政策的出台意味着布兰克特的计划被彻底否决。 1年半之间,英国的妓女政策转了一个U字弯,由容忍转回保守。

依据已经实行了近半个世纪的有关法律,卖淫在英国并不违法,但与卖淫相关的活动均为非法。这些活动包括:妓女上街拉客、嫖客街头寻春、中间人拉皮条以及开设妓院等等。换句话说,不犯法的卖淫只能是妓女在其住所内的个人行为。两名妓女在同一住址接客即构成开设妓院。尽管英国法律对卖淫有如此严格的规定,然而做皮肉生意的桑拿、按摩院、夜总会以及嫖客经常出没的街道遍布全英主要城市。涉及妓女的扰民、毒品和人命官司等各类新闻不断见诸报端。

新政策实际上修改了妓院的定义。根据现任内政部女部长麦克塔格特(Mactaggart)的解释,3个女性在同一住址从事商业性服务可以理解为两个妓女加一个接待员,这不构成违法。她认为目前的法律框架和实际情况迫使妓女进入不安工作全环境,因为单独工作意味着危险。两个妓女可以相互照应,不但提高了自我保护能力,而且把扰民程度控制在最低限度。
进入新世纪以来,英国政府围绕有关妓女的法律进行了几次调研、论证和建议。每一次都引起媒体极大关注,沸沸扬扬之中反映出种种一言难尽的社会、经济、政治、法律和道德困境。

  管理妓女

英国内政部估计全国有8万女性从事商业性服务。她们年龄多半在25岁以下,以非法移民为主,来自东欧的居多。这一群体的工作和收入状况极不均衡。既有每小时收费150英镑的陪伴女郎,也有流落街头、无家可归、毒瘾严重的被拐卖妇女。在这贫富两极之间是广阔的灰色地带,比如每周在公寓、桑拿或街头干上两三天的兼职女子。经济所迫固然是主要从业原因,但也有人厌倦朝9晚5的生活,喜欢自由支配时间的活法。

卖淫不可能在短时期内根除,这已经是共识。如何有效治理牵扯妓女的毒品、性病传播以及她们的人身安全和被剥削问题是政府和民众关注的焦点。官方数字显示95%的卖春女郎有不同形式的毒瘾和酒瘾,媒体也时常描绘她们倍受折磨、精神失常抑郁的痛苦形象。而一些妓女组织则持相反观点,宣称性工作者中的大部分不是人见人恨的瘾君子,不少女性入行也并非被迫,性病的传播更不能只责怪一方。近些年来,色情业合法化和正常化的观点在媒体和学术界得到了广泛传播,其影响也逐渐渗透到了政策制定领域。

英国2002年的调查数据显示3/4的妓女在过去的一年遭到强奸、暴力袭击和不同形式的性侵犯。某些街道之所以妓女集中,也是出于安全原因。在熟悉的环境下,妓女可以和前来搭讪的买春者多聊几句,借以鉴定安全与否。有时,她们还互相帮助,记下嫖客的车牌号以防不测。警方扫荡这些街道的直接后果是迫使妓女到陌生地方拉生意,导致她们匆忙与寻春者成交,这显然增加了危险性。英国警察为了制止街头卖淫曾在重点街道安装了监视器。出人意料的是这些地区的妓女数量非降反升。原来,妓女把监视器当作保护伞了:与其被袭击,不如在警察的监控录象里预留破案线索。

逮捕街头妓女的权力警方早就有,但是法律规定警察必须警告两次后才能行使逮捕权。即使逮捕也只能罚款了事,妓女交了罚款就立即返回街头,把钱挣回来。因此抓捕妓女费力而收效甚微。新政策改变了罚款了事的办法,完善了法庭把被捕妓女转送戒酒、戒毒班的司法程序,以帮助她们从良。但是,有一个妓女曾经平静而无可奈何地面对记者的摄象机说:“我干这行已经7年了,让我做别的?求职简历怎么写?卖淫7年?写上管用吗?!”

同样是出于人身安全考虑,新政策引导妓女远离危险的户外,允许三个女性在同一住所内卖淫。然而,这又带来了成本增加和扰民问题。泰晤士报采访了一个兼职妓女,她是一个孩子的母亲。她对记者说,新政策意味着多工作挣房租,现在我一个月只上街一两次,以后只好多卖自己几次了。

扰民是老问题了,妓女游荡的街道附近居民深受其害:下班回家的主妇、放学的女生受到嫖客骚扰;用过的安全套和针头被随手丢弃;深更半夜的大喊大叫…一旦法律允许“迷你妓院”出现,这邻居可就难处了。曾有人建议在远离城市中心和居民区的地方设立“容忍区”,但是妓女不干:既不安全,也没有客源。苏格兰首都爱丁堡市曾在离市中心不远的废弃港口区设立了“容忍区”。但是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仓库被改建成时尚居住小区,“容忍区”在新居民的声讨下夭折。

  遏制需求

严打嫖客,遏制需求是新政策的一大特点。《性病》学刊的问卷调查发现英国嫖客的平均年龄为25-34岁。泰晤士报曾经将把买春者的中坚力量描绘为30岁、有工作、没有犯罪记录的已婚男性。2005年底发表的调查数据显示,20世纪的最后10年间英国嫖客的人口比重翻了一番,每10个男人就有1个曾经买春。分析指出,现在的年轻人婚龄推迟,更加富裕。他们花钱享受按摩、护肤等非性行为的亲密服务已经习以为常,向前迈一步也就顺水推舟了。不少流行的时尚杂志和网站渲染娱乐明星放荡的私生活,把嫖妓描写成娱乐业的延伸和成功人士的游戏。以上因素都促使商业性服务需求持续增长。

打击街头寻春的嫖客算不上新举动了。1998年至1999年,英格兰西约克郡警方实施抓捕嫖客并对其进行再教育的试验项目。警方内部报告承认,该项目效果不理想。2001年8月英格兰和威尔士警察获得逮捕街头嫖客的权力。对于警察来说,这不是份好差使。尽管英国的夜晚寒风阴冷,装扮成妓女的女警察不得不衣着暴露地走上街头。不仅如此,她们还要藏好无线话筒,录下确凿证据。然而,有经验的嫖客用词考究,比如“你做生意吗”。即使铁证如山,被捕嫖客有的惊呼上当,有的义正言辞地训斥警察:“可悲!这是警力资源的巨大浪费!恐怖分子遍部伦敦,你们却在这儿浪费时间!”

近些年来,警方在各地都配备了打击非法卖淫的专门力量 ——“治恶小组”。但是毕竟警力有限。伦敦的“治恶小组”只有6名警察,抓到的嫖客只是沧海一粟,而且记录在案后也就保释了。有些地方的警察采取在报纸上公开寻春客姓名和车牌号的办法,这招比较有效。但是时间长了,抓到的嫖客都变成了外地人,本地人则另辟蹊径。新政策公布的第二天,一个有25年买春历史的男子在英国严肃报纸《卫报》上匿名发表文章。他认为打击街头寻春是徒劳的,因为嫖客可以轻而易举地换个地方,他们熟知哪些地方能满足自己的欲望。他还断定新政策不可能成功地将街头妓女引入室内,因为她们往往毒瘾缠身,由于迫不及待才走上街头。而室内娱乐场所讲信誉,拒绝吸毒人员。

另一件让街头抓嫖警察感慨的是嫖客来自各行各业:开时髦玲珑车的青年;驾驶“大奔”的80岁老头;政府官员;地方贤达;有的车里有小孩座位;有的车里坐满了人;还有带着男朋友的女性。更让便衣气愤的是,送比萨的少年和开出租车的黑人没话搭话、骚扰不断。一个女便衣对记者说,有一次一个收了工的司机把一辆公共汽车停到她身边,要求她上车“做事”。“我真不知道他哪来的钱,难道把票款给我吗?”

街头抓嫖是有争议的。不少妓女政策专家坚决反对。他们认为这种劳动密集型的警方行动既劳民伤财又弊大于利,而且会导致更多的伤害妓女事件。道理很简单:警察摧毁了“老据点”,妓女只好开辟“新战场”,新环境不利于妓女辨别危险。警方也对此类行动的长期效果表示怀疑。但是,有总比没有好,至少可以给嫖客出门时提个醒:别碰上警察。

英国最近一次全面修订有关卖淫的法律是在1957年。半个世纪以来,社会更加关注如何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人权。有人为消灭卖淫现象开出了药方,即建设一个没有贫困、不平等和暴力的世界,在这样一个世界中人人能够享受与伴侣的和谐性生活。在这样一个乌托邦到来之前,商业性行为必然存在。人们能做的恐怕是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尽量减少与卖淫有关的种种社会危害。谈何容易?!

One Reply to “英国情色行业的政策”

  1. 老罗 says:

    说实话,性和爱,这是一种人性的基本需求,何必去强制压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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